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正文

我院被评为山东女子学院2014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发表时间]:2015-04-16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鲁女院字[2012]138号)、《山东女子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暂行规定》(鲁女院字【2012】137号),我院被评为“山东女子学院2014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此次评比工作历经学院自评、学校评估小组现场检查等环节,这是自2012年学校开展就业工作评估以来,我院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就业市场一方面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是企业“用工荒”。为了高效、务实、稳定地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我院结合当前就业形势,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企业的需要,我们的目标;学生的需求,我们的追求”的工作理念,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探索就业工作的新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开拓就业市场,与济南及周边城市等几十家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不断优化我院毕业生就业市场,提高就业质量。

2014年,我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对毕业生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就业广开渠道,积极推荐。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我院2014年初次总体就业率达到97.73%,优质就业率75%以上,年终总体就业率98%以上,优质就业率85%以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步上升,在全校名列前茅。学院获得“山东女子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项的同时,还获得“优质就业奖“和“优质就业进步奖”。

2015年,我们将继续以提升就业工作水平和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力争使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一条:山东蓝海酒店集团招聘简章

下一条:舜和酒店管理精英培育项目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