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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幸福女院”专项重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9-30 [浏览次数]:

关于“构建和谐幸福女院”专项重点课题公开招标

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在山东女子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院长报告《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加快高水平女子大学建设进程而努力奋斗》中指出,要推进和谐幸福女院建设,全力构建和谐幸福女院,根据这一目标和要求,特设立“构建和谐幸福女院”专项重点课题,课题公开招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构建和谐幸福女院”专项重点课题约2项,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二、招标内容

和谐幸福女院的内涵和基本内容、和谐幸福女院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谐幸福女院指数的评价方法。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人要求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信誉。

3.专项重点课题要求在2012年底前完成。

四、申报注意事项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请申报人登录科研处网站,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

3.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4.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

5.各部门请将《投标评审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于10月31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邮箱:865260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课题申报工作。

联系人:白琨

联系电话:86526015

科研处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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