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活动 >> 正文

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1-14 [浏览次数]:

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做好2012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将在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后接受申请。请注意: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集中接受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再申请此项目)。

3、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年3月5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我校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2、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

3、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2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科研处计划科审核,请注意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2012年度项目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2012年度项目指南》为准。

2、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或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研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使用2012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下载。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申请代码选择时应尽量选到最后一位(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除外)。首位“L”、“J”的代码属于专用申请代码,仅在申请特殊类型项目时可以选择;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项目合作单位不能超过两个;请认真阅读《指南》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限项要求进行申报;

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按我校提供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自查表”自查后先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于2012年3月10日前送科研处进行审核后再进行打印,并于3月15日前将签字的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和签字的项目自查表一份送科研处计划科。

申请书应按所报项目类别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无遗漏,内容规范、真实,立项依据参考文献书写规范,列出所有作者、论著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年度研究计划时间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申请人简历个人论著目录应详细列出所有作者、论著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奖励情况需详细列出全部受奖人员、奖励名称等级、授奖年等。申请者简历部分必须包括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购置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应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申请经费应接近实际,实事求是;各项经费测算应有依据,简要说明各项经费对本项目研究的必要性。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15%,劳务费(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劳务费)≦15%,管理费(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5%;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10%,劳务费(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劳务费)≦10%,管理费(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5%;杰出青年基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20%,劳务费(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劳务费)≦10%,管理费(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5%。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A、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B、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申请生命科学部项目申请者请特别阅读指南第17-18页;

★申请地球科学部项目申请者请特别阅读指南第32页;

★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者请特别阅读指南第54-55页;

★申请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者请特别阅读指南第58-59页;

★特别强调: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均须亲笔签名并认真核对名字有无错误,不得代签。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联系盖章。有参加外单位申请项目的必须到科研处进行登记。

★请各学院在截止日期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

(四)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并另交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一致。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2年1月7日前登录ISIS系统提交进展报告。

其中,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

(五)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1、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5、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受理结题报告时间正值我校放假,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2年1月16日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

6、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对待。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联系人:刘中文 白琨 联系电话:86526015

附: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自查表(请项目申请人到网上下载或科研秘书索取电子版)

3、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各院到网上下载)

科研处

2012年1月10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rar]

上一条:关于2012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及交纳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

下一条: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