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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4版)

[发表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旅游学院严格贯彻落实《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鲁女院发〔2023〕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明 吕建国

成员:许爱霞 张守华 刘莹 李鹏 侯孟含 史玉丁 张云舒

二、工作原则

1.过程公开、透明;

2.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3.确保转入专业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4.择优录取。

三、申请条件

拟转入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2023级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不存在学校文件中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普通本科不接收校企合作专业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原则上没有需重修或者补考的现象;

4.有特长或者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者,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

四、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上级主管部门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或以特殊类型录取的(如春季高考、专升本、贯通培养等);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3.考试作弊的;

4.已经转过专业的;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五、拟接收人数及咨询联系方式



六、转专业流程

(一)试听

2024年3月6日-3月10日,旅游学院各专业课程对其他专业学生开放,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可通过“喜鹊儿”查询相关专业班级的课表,进行试听课。

(二)报名

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拟转入旅游学院专业意向的学生,在对专业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将所在学院审批盖章的《山东女子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打印盖章的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于2024年3月11日17:00前,交到求真楼221旅游学院教务办公室。若有能证明综合素质的材料(如参加活动、获奖等)请同时提交。

(三)考核方式及具体要求

1.各专业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按照总成绩排序进行选拔。

2.申请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作调剂使用、不进行补录。

3.考核内容及要求:

1)申报材料: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2)专业素质:学生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认知、职业规划、专业综合素养等;3)综合素质:学生品格、表达能力、综合理解分析能力等。


4.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申报材料(20%)+专业素质(30%)+综合素质(50%)

5.录取条件:经考核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在拟接收人数范围内从高到底录取。低于85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如巍老师

联系电话:13605403445

旅游学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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