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现任旅游学院院长。1999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以来,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评为“改制升本先进个人”。主要讲授《旅游法规》《旅游经济学》等旅游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工作。主编、参编书籍2部,发表学术论文6篇。主持省级课题1项,参与省级课题2项,主持院级课题1项。
感悟:旅游类专业面向现代旅游业,根据旅游业形势的发展培养拥护党的路线,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教育实践中,每一位教师都应当对教学行为、学科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涉及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加以反思、研究与改进,以适应社会和教育的进步、学生及所教学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