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实施“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办法
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现就学院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办法:
一、“三重一大”内容
(一)重大决策
1.学院重大决策主要包括:
(1)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决定指示的措施;
(2)各项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和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年度财务预算、经费分配计划、年终财务结算;
(4)岗位聘任、人事安排;
(5)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
(6)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完善、人员奖惩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7)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与处理;
(8)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支项目。
(二)重要干部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重大招投标项目;
2.专项基金使用项目申报;
3.投资在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采购审核申报。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
2.办公经费使用。
(五)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人员和决策程序
一般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
1.学院党政领导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到教研室、学团等有关负责人。
2.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召集会议充分讨论,到会人数应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同时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3.凡涉及“三重一大”内容都须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4.决策过程的主要阶段:
酝酿决策---设想、征求意见。
集体决策---个人意见、主要负责人意见、表决意见。对分歧的意见暂缓决策,对过程做会议记录。
5.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保留,在没有做出新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因紧急情况等做出临时改变的,事后报告,需重新决策的,按程序进行。
二、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过程、结果;
3.年度预结算;
4.人员聘任、考核、晋升、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程序、结果;
6.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
7.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干部情况;
8.需要公开的项目。
(二)公开形式
1.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院务公开可以通过会议、公文、网站等形式。
(三)校务公开的要求
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党政齐抓共管,行政主抓的原则,力争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主体。
三、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1.学院“三重一大”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2.对个人、少数人决定、拒绝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3.班子决策失误的,查明情况,分清责任,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4.“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也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