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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18-12-05 [浏览次数]:

旅游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校党委、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为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本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现制定旅游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服务发展原则

2.依法依纪原则

3.真实公正原则

4.注重实效原则

5.积极稳妥原则

二、总支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全院中心工作

1.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工作目标责任书

3.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的规划、意见和规定

5.各支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三)思想建设

1.党总支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工作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党员的发展和转正情况

3.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党员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廉洁准则》和执行中央纪委有关规定的情况

2.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3.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制度建设

1.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

三、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四、党务政务重大事项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五、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民主党派及有关方面对党务政务、学院发展工作提出的意见。

六、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政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或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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