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党总支成员听课制度
为了加强课堂主阵地的建设和督查,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监督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过程中的贯彻和落实,及时掌握大学生思想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同时,也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监督,提高教学质量,旅游学院党总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量的规定:学院党总支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
(二)听课的计划性:听课要有计划安排,要有明确目的,应从对意识形态的引领、德育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出发,制定各自的听课计划;
(三)听课的基本要求:
1、听课要以“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要求来考察授课教师是否能够重视意识形态的引领,发挥专业课的育人作用和教化职能;
2、听课时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从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等方面加以考察分析,要做好听课记录;
3、每次听课后,要写出分析意见,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4、每学期期末要对听课记录迸行整理和综合分析,并对课堂教学提出系统意见;
5、对无故完不成听课规定节数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