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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院部党总支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发表时间]:2018-12-05 [浏览次数]:

 

 

 

 

 

 

鲁女院党发201840                签发人:郭翠芬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院部党总支工作指导标准(试行)》《教师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山东女子学院院部党总支工作指导标准(试行)》《山东女子学院教师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

 

 

 

 

 

 

 

 

 

 

 

 

 

 

 

 

 

 

 

 

 

 

 


山东女子学院

院部党总支工作指导标准

 

(试行)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指导标准(试行)》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导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对象为学校各院部党总支。机关党总支、后勤党总支和退休职工党总支参照执行。

三、本标准作为学校各党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标准,是制定院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和实施细则的重要依据,也是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四、指导标准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6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和若干项三级指标。

五、本标准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指导思想与体制机制

1.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遵循高校办学规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学校党委部署,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优化组织设置,完善相关制度,建强工作队伍,夯实基础保障,落实工作责任,推动院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2党总支会议议事制度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研究决定院部党建工作有关事项;对院部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进行把关。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总支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研究决定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决定加强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

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活动记实制度。院部党总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每学期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1次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

1.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集体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教育管理、文化建设、安全稳定及社会服务等工作;权限范围内的教职工考核奖惩、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教师进修培训、对外合作办学、人才引进等工作;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的采购、办学经费和社会服务收入的分配、办学设施设备的调配;院部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议题充分沟通酝酿,必要时请示学校党委或行政决定。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由院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根据议题内容分别召集并主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

1.4党政齐抓共管

健全院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政共同负责本部门工作,共同研究决定本部门重要事项。院部党组织对院部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覆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本部门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部行政负责人重视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及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加强沟通,增进理解。

 

2.组织建设

 

2.1领导作用

政治建设摆在院部党组织建设首位,旗帜鲜明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在重大办学问题上的政治把关作用。积极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部门工作目标的完成和工作创新发展形成党建促发展的鲜明工作导向。

将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集中解决本部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会议,明确年度和学期工作目标。落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所辖师生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

2.2组织设置与队伍建设

 

重视院部党组织自身建设,院部党总支任期届满,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举行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落实好院部党政领导班子交叉任职工作。注重从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中选拔熟悉党务工作、专业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2.3过硬支部建设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要求,按院部教研室设置教师党支部,按院部设置学生党支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督促、指导党支部按期换届。加强对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推动认真落实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强化过硬党支部建设。注重党建工作创新,创新党支部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e支部建设。

2.4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

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师生入党动机,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全程审查、全程记实、全程问责制度。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主体作用,持续深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集中学习培训,加强对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日常督导,强化学习效果,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对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

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党员思想状况调研分析。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新生、毕业生和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使党组织活动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加强对党员的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建设,指导督促全体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注意选树先进党员典型,形成以优秀党员标杆,扎实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2.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院部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程纪实制度。

3.思想政治与宣传工作

3.1思想教育引领

落实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所有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都不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健全并落实院部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重视解决师生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整合网上教育教学资源,加强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专业学术网站建设,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网上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推进本学院“易班”工作组和学生工作分站的阵地建设。

 

发挥院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党课。加强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关注其成长发展,指导其开展工作。

3.2意识形态工作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和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强化课堂管理与督查,牢牢把握课堂教学主阵地。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审批制度,做好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讲座、论坛、展览展播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强化本院部师生QQ群、微信群、贴吧等的引导与管理,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

3.3宣传工作

做好院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维护,及时更新信息;总结、挖掘工作特色亮点、典型事例,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争取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通讯报道;重视文化品牌建设,形成在学校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院部文化品牌。

4.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

4.1作风建设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工作调研,狠抓工作落实,克服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现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形式,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提高服务师生和教学的意识,弘扬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帮助解决教职工关注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4.2反腐倡廉工作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的纪律和规矩融入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之中,坚决纠正公款吃喝、违规出国、滥发津补贴、学术造假等问题,细化纠正“四风”新问题措施,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加强对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大学生的守法诚信教育。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统战群团及安全稳定工作

5.1统战工作

通过组织学习、交流等方式,加强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引导党外人士认同和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党外人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支持民主党派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积极服务社会。开展民族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宗教信仰建档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

5.2群团工作

工会组织健全,积极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按期召开教代会。加强对共青团、学生会的领导,支持共青团、学生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按期召开团代会、学代会。

5.3安全稳定工作

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抓好安全稳定、保密等相关工作。

6.基础保障

6.1党建专项经费

按照上级学校有关党建经费的使用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党建经费党建工作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6.2活动场所

重视对分党校、党员活动室、网站党建栏目、实践基地等阵地的建设和投入,统筹安排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活动场所相对固定。

6.3党务工作力量

每个院部至少配备1-2名组织员。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特色指标

项目内容

加分项:积极探索院党组织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新做法。

工作典型做法获得学校党委及以上表彰奖励。

党建研究成果和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

获得省委教育工委、市委及以上级别党内表彰奖励等。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负面清单

项目内容

减分项:违反工作原则、纪律要求的行为。

“一票否决”情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发生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安全事故;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

其他处理情形:院部班子成员有违法行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受到处理的,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经纪律,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和法律追究等,被上级机关处理的。                                                                      


 

山东女子学院

教师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试行)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考核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对象是学校各教师党支部,其他教工党支部参照执行。

三、考核标准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6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29项三级指标。

四、各党总支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可以采用现场述职、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分值结构:基本指标150分,特色指标50分,负面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六、得分标准:详见每项的考核要求。

七、本考核标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要求

自评分

1.主体作用发挥(30分)

1.1政治引领(5分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不断增强教师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教师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考核党支部实施方案、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和落实效果等。

1.2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5分

坚守纪律和规矩,强化过硬党支部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开展日常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1.3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10分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灵活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内外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增强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看家本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政治核心。

1.4促进中心工作、

10分

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评优等,所在支部在政治上对其审核把关。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活动方案、会议纪要记录、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2.班子和制度建设(25分

2.1支部班子建设

15分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努力成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注重加强理想信念、党务工作能力和党性锻炼学习,做到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实施方案、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加强支委班子建设,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有支委意识,能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作用。支委会能够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党支部按期换届。任期将满时,一般提前4个月向党总支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2.2制度建设(10分

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形成党建工作长效化机制。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健全。年度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每学期至少向党总支汇报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

3.发展党员工作(25分

3.1发展原则(5分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3.2发展重点(5分

重视在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认真梳理、摸清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条件成熟的及时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3.3发展质量(5分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入党。

3.4发展程序(10分

认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引导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考核。做好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作好记录,培养考察期至少一年;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提交一份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公示。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分党校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确定发展对象前要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发展对象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要通过培训测试;确定发展对象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认真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规范;在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安排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未来三个月内将要离职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工作,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做好记录;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完备,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完整规范,不能出现错填、漏填、涂改等。

4.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作用发挥(50分

4.1党员教育(10分

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校教育阵地和“两微一端”网络新媒体等网络化现代教育手段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拓校内和校外党建活动阵地;倡导网络选学、互鉴互学、实践研学等学习方式;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集中轮训。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实施方案、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新媒体新技术载体、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落实全国、全省党员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形势政策课教学、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重大节庆日活动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

4.2党员管理监督

15分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每月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认真做好党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基本信息统计严谨规范,数据核查准确。加强对出国(境)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每年开展1次党性定期分析,认真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4.3党建信息化建设

5分

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对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实现“灯塔-党建”在线在职党员全注册,e支部全开通,“三会一课”活动全上传,日常活动与网络纪实同步。认真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新媒体新技术载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4.4党员服务(10分

把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作为工作的重要落脚点。坚持贴近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形成教师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搭建校院领导与教师定期交流联系平台,从职业规划、激励评价、人文关怀等方面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支部委员通过谈心、支部活动等方式积极做好教师心理疏导,不断提升教师心理健康素质,引导教师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4.5党员作用发挥

10分

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三尺讲台”的阵地意识强烈,坚守课堂底线;教书育人意识强烈;教学科研工作起带头作用,治学态度严谨,研究成果质量高。广大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5.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10分

5.1党费收缴(5分

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存入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党费专用账户。

考核党支部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党费使用审批报告、收缴收据和上级鉴定等,根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扣相应分数。

5.2党费使用管理

5分

按照中央、上级规定的要求使用、管理党费。党费账目清晰,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6.党内民主(10分

6.1保障党员民主权利(5分

拓宽党员参与民主议事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的成长成才,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根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扣相应分数。

6.2推进党务公开(5分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沟通通报渠道。

 

二、特色指标

项目内容

考核要求

加分项: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党支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

创新党支部工作机制、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载体、管理模式,有特色党建,有优秀案例,有先进典型,有创新做法,形成支部特色。

因工作突出,每获得1个中央表彰奖励的加20分,省级表彰奖励的加15分,省委教育工委及各市委表彰奖励的加15分,学校党委表彰奖励的加10分。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和认可,在中央新闻媒体报道的加15分,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如大众日报、省电视台)报道的加10分,在校级主要新闻媒体刊发的加5分;党建工作经验在全省高校推广的加15分,在全校推广的加5分。加项最高分不超过50分。

党建研究成果和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

工作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等及时推荐学校报道,获得学校党委及以上表彰奖励。积极申报省级以上评比项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校以上表彰奖励。

 

 

 

三、负面清单

项目内容

考核要求

减分项:违反工作原则、纪律要求的行为。

“一票否决”情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发生政治性、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

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其他处理情形:支部委员有违法行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受到处理的,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经纪律,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和法律追究等,被上级机关处理的。

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发生一起扣15分。支部委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15分。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10分。

 


 

山东女子学院

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试行)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考核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对象是学校各学生党支部。

三、考核标准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5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

四、各党总支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可以采用现场述职、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分值结构:基本指标150分,特色指标50分,负面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六、得分标准:详见每项的考核要求。

七、本考核标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要求

1.组织和制度

建设(35分

1.1支部班子建设(15分

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作用。学生党支部书记由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担任。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实施方案、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支部按期换届。

1.2制度建设

10分

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形成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健全,年度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每学期至少向党总支汇报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

1.3作用发挥

10分

充分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作用,支部委员会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核心;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2.发展党员工作(40分

 

2.1发展原则

5分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2.2发展重点

5分

重视在优秀青年大学生干部和在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奉献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2.3发展质量

5分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2.4发展程序

25分

认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考核。做好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作好记录,培养考察期至少一年;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提交一份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公示。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分党校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确定发展对象前要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发展对象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要通过培训测试;确定发展对象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利用校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认真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规范;在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安排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未来三个月内将要毕业离校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工作,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做好记录;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完备,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完整规范,无错填、漏填、涂改等情况。

3.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与作用(55分

3.1党员教育

10分

充分发挥党校教育阵地和网络化现代教育手段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拓展校内和校外党建活动阵地;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实施方案、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新媒体新技术载体、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实全国、全省党员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形势政策课教学、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重大节庆日活动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要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接受教育。

3.2党员管理

监督(20分

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每月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做好党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基本信息统计严谨规范,数据核查准确。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留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每年开展1次党性定期分析,认真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3.3党建信息化建设(5分

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对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实现“灯塔-党建在线”在职党员全注册,e支部全开通,“三会一课”活动全上传,日常活动与网络纪实同步。认真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新媒体新技术载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3.4党员作用发挥(20分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拓展联系途径,丰富服务内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党员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踊跃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4.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10分

4.1党费收缴

5分

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存入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党费专用账户。

考核党支部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党费使用审批报告、收缴收据和上级鉴定等。

4.2党费使用管理(5分

按照中央、上级规定的要求使用、管理党费。党费账目清晰,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5.发展党内民主(10分

5.1保障党员民主权利(5分

拓宽党员参与民主议事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的成长成才,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5.2推进党务公开(5分)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沟通渠道。

 

二、特色指标

项目内容

考核要求

加分项: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党支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

创新党支部工作机制、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载体、管理模式,有特色党建,有优秀案例,有先进典型,有创新做法,形成支部特色。

因工作突出,每获得1个中央表彰奖励的加20分,省级表彰奖励的加15分,省委教育工委及各市委表彰奖励的加15分,学校党委表彰奖励的加10分。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和认可,在中央新闻媒体报道的加15分,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如大众日报、省电视台)报道的加10分,在校级主要新闻媒体刊发的加5分;党建工作经验在全省高校推广的加15分,在全校推广的加5分。加项最高分不超过50分。

党建研究成果和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

工作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等及时推荐学校报道,获得学校党委及以上表彰奖励。积极申报省级以上评比项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校以上表彰奖励。

 

 

三、负面清单

项目内容

考核要求

减分项:违反工作原则、纪律

要求的行为。

“一票否决”情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发生政治性、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

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其他处理情形:支部委员有违法行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受到处理的,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经纪律,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和法律追究等,被上级机关处理的。

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发生一起扣15分。支部委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15分。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10分。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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